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更好地开展读者服务工作,四平市图书馆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及社会团体向我馆捐赠图书,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现将接收捐赠图书的办法公布如下,敬请广大捐赠者知晓。
一、收赠原则
1、国内外公开出版或非公开编辑出版的图书。
2、内容健康向上,不存在政治、法律和反科学问题。
3、图书保存完好,品相适中,但古籍图书不在此限。
二、收赠回馈
收到捐赠图书后,我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并第一时间在我馆网站公布捐赠者名单。
三、捐赠办法
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送到我馆二楼采编部,办理相关捐赠事宜;或通过邮寄方式寄到我馆,邮寄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植物园街东侧,紫气大路北侧 四平市图书馆 邮编:136000;也可事先电话联系,我馆派人上门取书,联系电话:0434-3811099。
四、入藏方式
以个人名义捐赠的少量不能自成体系的图书,我馆加工整理后,将分别融入相应类别图书中,供读者借阅;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捐赠的足够量的自成体系图书,我馆将根据捐赠者意愿,设专架收藏,供读者借阅;具有文物价值的图书,我馆将以特殊方式珍藏。
五、捐赠图书所有权
我馆接收捐赠图书后,捐赠图书的所有权即归我馆所有。我馆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
六、其它捐赠
我馆同时接受现金形式捐赠,捐赠资金将纳入专户严格管理,根据捐赠者意愿使用。